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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确保低收入群体无忧

作者:张全林 阅读量:10402570 发布时间:2019-06-11 08:27:45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0%,其中4月份CPI同比上涨2.5%,连续两个月处于“2时代”。有关专家表示,当前市场供求保持平衡,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态势,未来CPI不会出现大幅上涨的局面,物价平稳有坚实的基础。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终端零售市场上,水果、鸡蛋、大蒜等农副产品价格不断走高,也让“物价上涨”再次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针对市面上部分蔬菜水果以及肉蛋类产品相继出现了价格上涨的现象,日前商务部回应,夏季是肉类消费的淡季,预计猪肉的价格将保持平稳。蔬菜水果的价格将会随着上市量的不断增加,总体进一步呈现回落的态势。 

  果蔬、肉类价格上涨不一定是通货膨胀,对于具体商品,价格涨上去肯定还会跌回来。就像以前大蒜、生姜价格大涨,被戏称为“蒜你狠”“姜你军”,经过市场调节还是要回归正常。由于内外需求走势减弱,非食品价格和核心通胀大幅走高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之政府一直奉行松紧适度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这使物价大幅攀高缺乏前置条件。从当前的产能利用率和货币供给等影响物价的关键指标来看,并不具备物价整体上涨的推力。 

  尽管今年CPI预计将保持总体平稳,通胀风险可控,但在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在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平抑物价、保障生活水平方面,仍然不可掉以轻心。一要进一步落实扶持“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副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维护供给与需求的平衡。针对当前生猪供给不足的现状,应积极扩大全国尤其是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区生猪生产,尽快提高生猪自给率。对于生猪自给率较高的主产区,应科学规划屠宰产业布局,加强区域内统筹规划,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 

  二要注重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清朗。 

  三要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物价上涨,并不意味着收入也会上涨。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各地应想方设法兑现城市最低收入标准,以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应及早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其他应当救助的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据相关专家研判,当下物价上行是市场供需使然,是周期型而不是结构型波动。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我们已经彻底告别了短缺经济,物价相对平稳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蔬菜、水果、肉类、鸡蛋等这些民生产品的供应,至少在数量上是有底气的。虽然,个别月份会因为天气、疫病等原因导致蔬菜、水果、猪肉价格上涨,但这属于短期波动,肯定不会是周期性反转。对于公众来说,没有必要为此焦虑。

责任编辑:XW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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